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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公立中小學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休假補助基準」第4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5年3月5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6004556A號令修正發布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人事助理員

張貼日期: 2026-03-18 15:28:37 點閱: 166 (1731.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15年3月9日府人考字第1150085823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若對旨揭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人事室洪小姐,電話:(04)3706-1486。

三、檢附原函影本、發布令影本及修正規定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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