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輔導組長
張貼日期: 2026-07-28 09:07:31 點閱:25
一、依據教育部115年7月21日臺教學(一)字第1152800834號函辦理。 二、學校學生輔導工作相關人員執行學生輔導工作,應遵守相關專業倫理規範,與學生建立互信合作之輔導關係,維護學生隱私及權益,避免學生輔導工作受不當干擾。 三、學生輔導工作相關人員專業倫理指引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