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5-06-03 11:51:55 點閱:16
一、依據國立屏東大學114年5月29日屏大職推字第1141500183號函辦理。
二、旨揭學分班業經教育部114年5月5日臺教師(三)字第1142600942H號函核定辦理,學分班課程有:「戶外教育」、「海洋教育」、「性別平等」及「適應體育」4班次各2學分,學分費由教育部全額補助。
三、招生對象:
(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合格在職專任教師。
(二)具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合格教師證書,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在職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
(三)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任教,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並符合就業服務法規定資格之該科外籍在職教師。
四、請符合資格且有意修習上開學分班之教師至全國教師在職進網報名https://www2.inservice.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