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5-09-03 09:02:06 點閱:24
一、依據體育署114年8月28日臺教體署全(一)字第1140028964A號函及「「國民體適能指導員資格檢定辦法」 (如附件)第8及9條規定(略以):指導員證書有效期間為3 年,屆期需展延者,初級及中級指導員分別須具備30點及 40點之專業能力點數,前開專業能力點數包含執行業務、 專業進修及專業論述3項目
二、旨揭課程訂於9月13日(六)、10月12日(日)、11月1日(六)及11月8日(六)分別假於國立臺南大學、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及慈濟大學舉辦中、北、南及東區梯次之研習課程,並依據指導員之級別分為初、中級課程辦理。每梯次以錄取90人為原則(初、中級課程各45人),一律採用網路報名,請有意參與者自114年9月1日上午10時起至114年10月13日下午5時止至體育署「i運動資訊平台」進行網路報名(網址:https://reurl.cc/0vX3jl),恕不接受現場報名及旁聽。
三、關於本案如有詢問事項,請逕洽本案聯絡窗口,(02)77496876蔣小姐、(02)77496879翁小姐。
四、報名網址: https://reurl.cc/0vX3j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