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6-01-05 16:48:02 點閱:25
一、依彰化縣政府114年12月26日府人力字第1140523623號函辦理。
二、依陸委會函以,鑒於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第15條於114年11月27日修正發布,往後我國公職人員候選人、政黨申請登記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選舉候選人之登記申請調查表,應包括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含領用中共身分證、定居證)及領用陸方護照之之具結情形,並刊登於選舉公報,爰配合修正「常態化、制度化查核人員範圍表」,刪除原備註2文字。
三、另為利各機關宣導常態化制度化查核機制,陸委會業印製宣傳海報,請各機關學校依下列方式領取,並運用海報電子檔協助宣導:
(一) 本府所屬一級機關:海報以公文交換方式遞送。
(二) 其餘機關學校:請各人事同心圓圓心派員至本府人事處領取,並協助發給所轄機關學校。
四、檢附相關函文附件及修正後之「彰化縣常態化制度化查核人員範圍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