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轉知修正「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要點」第四點,並自115年3月1日生效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人事助理員

張貼日期: 2026-03-10 15:10:44 點閱: 185 (1716.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15年2月26日府人考字第1150070721號函辦理。

二、檢送原函、申請表及修正「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要點」第四點各1份。

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