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頂部導覽區 跳到中央內容區

轉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第8條、第9條之2、「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6條之1,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5年10月7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56003035A號令修正發布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人事助理員

張貼日期: 2026-10-21 15:12:09 點閱: 13 (2279.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15年10月13日府教學字第1150412410號函。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