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6-04-10 08:35:00 點閱:12
一、依據本縣114學年度本土語文(閩客)教學支援教師認證培訓計畫辦理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1月4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5505653號辦理。
二、為擴充本縣本土語文師資,培育專業在地人才,辦理旨揭計畫,報名資格如下:
(一)閩南語:持有教育部或成功大學辦理閩南語能力認證中高級(含)以上認證證書者。
(二)客語:客家委員會辦理客語認證中高級以上認證證書者。
(三)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幼兒園)現職正式教師,填寫報名表(如附件二)內容及備齊相關證件,並於報名時檢具教師證、在職服務證明及通過客家語或閩南語中高級(含)以上能力認證合格證書並等,經本縣審查小組審查合格者,免參加專業培訓課程,即可直接申請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證書。
(四)本縣及他縣教學支援教師及欲增加專業知能者。
三、旨揭研習資訊:
(一)研習時間:115年6月6日(六)、6月7日(日)、6月13日(六)、6月14日(日)及6月27日(六),共5天(36小時),請假2小時以上者,僅核發研習證書,教學支援教師證書不予發給。
(二)研習地點:花壇國小(彰化縣花壇鄉學前路 108 號)。
(三)錄取人數上限:30 名(閩南語、客語、原民語三組別,各 10 名)。
四、報名資訊如下: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5年5月27日(三)。
(二)報名方式:紙本郵寄掛號報名。
(三)並備妥以下證件,以下資料送件後不予退還。
1. 報名表(附件二)
2. 認證資格相關文件影本
3.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黏貼至報名表背面)
5. 切結書(附件三)
6. 請備妥『一吋』相片一張,黏貼至報名表。
(四)資格審查流程分二階段:
第一階段:符合報名資格者,審查結果於 115 年 06 月 03 日(三)前 E-mail 通知。
請留意 E-mail 內的 QR Code 並加入 Line 群組,課程訊息將於群組公布。
第二階段:通過第一階段認證之人員,須參加36 小時專業培訓課程,並通過試教成績達80 分(含)以上,頒發教學支援教師認證合格證書。
五、檢附培訓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