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以下簡稱退撫條例)第13條第1項第6款規定解釋令1份

上一則公告 下一則公告

一般公告 / 張貼者 人事助理員    


張貼日期: 2025-06-20 10:08:19  點閱:260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14612日府人給字第1140222724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及發布令影本各1份。

二、查退撫條例第13條第1項規定:「教職員依本條例辦理退休、資遣或撫卹時,其所具退撫新制實施後之任職年資採計,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應以依法繳付退撫基金費用之實際繳付日數計算。……六、教職員於退撫新制實施後,曾任依其他法律規定得予併計之其他公職年資或前條第1項第1款規定之公立學校代理兵缺年資,得於轉任到職支薪之日起10年內,由服務學校向退撫基金管理機關申請補繳退撫基金費用本息。其應繳之退撫基金費用本息,由退撫基金管理機關依其任職年資及等級,對照同期間相同薪級教職員之繳費標準,換算複利終值總和,由申請補繳人一次全額補繳後,始得併計年資。……。」

三、復查教育部80128日台(80)人字第04991號函及81217日台(81)人字第08189號書函略以,師範校院結業生分發實習係占學校編制缺並比照正式教師支薪,其實習期滿補實後,實習年資宜併學校教職員年資辦理退休;依師範校院學生實習及服務辦法第8條規定改分發私立學校之實習教師年資,得比照分發公立中小學實習人員採計辦理退休。

四、茲以退撫新制實施後,任職年資均應繳付退撫基金費用,始得採計為退休年資,爰針對改分發至私立學校實習之師範校院結業生補繳退撫基金費用之規範,發布旨揭解釋令。已轉任公立學校教職員者,得於旨揭令發布之日起10年內申請補繳退撫基金費用;逾3個月後始申請者,應另加計利息。


近月內熱門公告
  • 2025-12-15 248
      114學年度下學期課後社團申請相關資訊
  • 2025-12-31 181
      114學年度「三類專業回饋人才認證培訓-寒假場」課程研習規劃1份...
  • 2025-12-15 146
      114學年度第一學期校內語文競賽口說類成績
  • 2025-12-23 138
      彰化縣115學年度國中小藝術才能班招生鑑定簡章公告
  • 2026-01-02 130
      本縣教師本土語文領域進修研習獎勵計畫
  • 2025-12-16 118
      彰化縣114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應屆畢業生縣長獎給獎項計畫
  • 2025-12-16 117
      大同國中職探中心1 1 4學年度寒假營隊之職業試探與體驗活動
  • 2026-01-05 115
      本縣114學年度學習扶助國小非現職教師18小時師資研習報名日期展...
  • 2025-12-26 96
      平和國小114學年度各項學藝競賽【繪畫類】得獎名單
  • 2026-01-09 93
      彰化縣第二十屆縣長盃學生書法比賽實施計畫
  • 2026-01-06 87
      【競賽重要預告】公告本縣115年度語文競賽初賽國語演說國小組題...
  • 2025-12-18 84
      彰化縣 115 學年度國民小學藝術才能班(舞蹈類)新生暨插班生招...
  • 2025-12-13 79
      國立政治大學教育部實驗教育推動中心將舉辦「2026年冬季實驗教育...
  • 2025-12-13 75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115年度「Cool...
  • 2025-12-23 74
      彰化縣彰化市平和國小 115 年度第 2 次身心障礙學生交通車司機甄...
  • 2025-12-22 72
      轉知「彰化縣政府115年寒假運動營-彰化FUN寒假•運動遊學趣」,歡...
  • 2025-12-29 71
      彰化縣彰化市平和國小 115 年度第 2 次身心障礙學生交通車司機甄...
  • 2025-12-20 65
      彰化縣彰化市平和國民小學 115 年度身心障礙學生交通車司機甄選...
  • 2025-12-15 58
      114年度「藝起來尋美―教育部推動國民中小學辦理美感體驗教育計畫...
  • 2025-12-26 58
      115年國民小學師資類科學科知能評量簡章公告,鼓勵教師踴躍報考